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数字图书馆电子公告服务(BBS)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日期:2008-08-23] 来源:  作者:未知 [字体: ]

 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是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宗旨,个性化的用户服务是数字图书馆持续 发展 的源泉与动力。 电子 公告服务是传统图书馆咨询服务的改进和优化,在数字 时代 ,电子公告服务(BBS)将成为以 网络 为基础的数字图书馆开展用户服务的核心。数字图书馆利用BBS开展咨询服务,可以扩大服务范围、延长服务时间、提高服务质量,是网络环境下开展用户服务的重要形式。但BBS的产生和发展,也向 社会 提出了一系列的 法律 问题 ,其中涉及最多的是知识产权问题。BBS作为新兴的信息发布和传播手段,其运作机制和传统的纸张出版发行系统及无线电传播系统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因而有必要对其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展开探讨。

        1、BBS概述及其在图书馆中的 应用

      1.1 BBS概述
    BBS是 英文 Bulletin Board System的缩写,中文意思就是“电子公告板系统”,一般简称为BBS。世界上的第一个BBS系统是1978年由美国芝加哥地区的克里森(Krison)和罗斯(Russ Lane)借助于当时刚上市的Hayes调制解调器(Modem)将他们家里的两台苹果Ⅱ通过电话线连接在一起实现的。后来BBS逐渐进入Internet,出现了以Internet为基础的BBS,政府机构、商业公司、 计算 机公司也逐渐建立自己的BBS,使BBS迅速成为全世界计算机用户交流信息的园地。
    根据我国《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2000年10月8日)第2条的规定:“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依照网络创作功能 分析 ,BBS是一个有多人一起参加的讨论系统,任何人都可以对某个感兴趣的问题进行讨论,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见解,并且能够和其他人直接进行沟通,具有交互性、异步性、自由开放性等特点。
      1.2 BBS在图书馆中的应用
    BBS在图书馆应用的 历史 ,可以追溯到1981年11月的North Pulaski Branch of Chicago Public Library,它是一个服务人口仅有82392人的小型图书分馆,在一项芝加哥公共图书馆之友赞助的“个人电脑中心”计划中,仅以一台苹果电脑,成为全美第一个设置的BBS站,其实施结果十分受读者欢迎。据 文献 显示,我国图书馆设BBS站的先例应是 台湾 清江国小图书馆,其设立者苏国荣先生希望通过发展BBS来缓解国小图书馆人力、经费不足的窘境。BBS独一无二的特色, 研究 者认为可说是分类讨论区。提供公开讨论各种问题或心得交换的地方,使用者以张贴布告的方式,来讨论各种不同主题,这也是BBS站成立的主要目的。
    North Pulaski Branch of Chicago Public Library的馆员经过长期的使用后,认为BBS可以张贴图书馆的活动,是图书馆相关信息的园地,而且与读者产生新的交流模式,不仅扩大了图书馆的服务范围,也是图书馆十分有利的行销工具。LaRue认为图书馆可以把BBS作为:①社区调查工具。大多数图书馆都强调社会调查工作,而BBS传播范围广大,是十分合适的线上调查工具;②增进公共关系。可以提供图书馆的讯息,解释图书馆的政策,也可说是“面对群众”;③线上 参考 工具。它是图书馆高 科技 的辅助工具,加强图书馆的服务效能。
    BBS上的信息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阅读。BBS之于图书馆的角色是什么?研究者认为可视之为报纸的“读者来信”版面。依据台湾地区陈蔓蒂女士的看法,在 现代 民主社会中,报纸刊登读者来信具有9项功能:①告知的功能;②公共论坛的功能;③ 教育 的功能;④协助制定政策的功能;⑤劝服的功能;⑥娱乐的功能;⑦安全阀的功能;⑧议题澄清的功能;⑨防避诉讼的功能。同样地,对图书馆而言,在BBS上公告图书馆的各项活动情况,可视为告知功能;读者在讨论区上针对图书馆的表现进行讨论,具有公共论坛功能;刊登参考资料的利用 方法 ,是进行图书馆利用教育;对图书馆实行的政策进行讨论,可以协助制定政策,以读者需要而定;对于不认同图书馆措施者,亦可借BBS进行宣导解释,亦具有议题澄清的职能;许多读者以随意逛逛的心情浏览图书馆讨论区,亦具有娱乐休闲功能。
    总之,在网络环境下图书馆利用BBS开展服务,有助于读者了解图书馆现况,提升图书馆亲和力,提升图书馆专业形象;同时,图书馆也更了解读者需求,以改进缺失,其中部分建议亦会对图书馆管理产生 影响 ,BBS是辅助图书馆用户服务工作的一大功臣,也惟有愈了解这一机制,才可为图书馆与用户带来双赢的效果。数字图书馆作为现在及未来图书馆的存在形态,更应该充分利用BBS开展优质高效的用户服务。

        2、数字图书馆电子公告服务(BBS)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数字图书馆利用BBS开展咨询服务,除了解答用户咨询的问题和发布本馆的一些规定政策外,主要就是给用户提供一个自由发表言论的地方。由于BBS的交互性和自由开放性,给数字图书馆开展咨询服务带来了系列问题,最主要的就是他人利用BBS侵犯版权人的权利管理信息问题及数字图书馆的责任承担问题。
      2.1 权利管理信息问题
    BBS的迅速发展得益于本身的交互性和自由开放性,但这也为版权人的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带来了挑战。所谓权利管理信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第13条第2款规定:“‘权利管理信息’系指识别作品、作品的作者、对作品拥有任何权利的所有人的信息,或有关作品使用的条款和条件的信息,和代表此种信息的任何数字或代码,该项信息均附于作品的每件复制品上或在作品向公众进行传播时出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第19条对权利管理信息作了相类似的规定。
    在BBS中,作品很容易被他人改头换面,从而造成对权利人的极大损害。网络环境下,给版权人的权利管理信息以有效的保护是保障公众利益的必然要求,因为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可保证公众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在作品极易被篡改和假冒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作者以个人名义向公众承诺其发布信息的可信性,公众就会怀疑BBS上信息的真实性,进而对数字图书馆失去信任。
    但是,在BBS中摘录、交叉引用他人的观点是非常普遍的,如果在每次讨论中都说明这是“张三的观点”或“李四的评论”,权利人的署名权固然得到充分尊重,但是讨论会变得异常冗长乏味,这样做无异于削足适履。因此,在BBS中,有必要对署名权的行使作一定的限制。另外,可规定假名或匿名作品不受权利保护。由于网上真假难辨,适用这一尺度时应当避免殃及真名作品,作品使用者必须对作品的作者进行合理的查询,不得一律按假名作品对待。如果匿名者能够举证证明自己就是作者,则应该享有权利保护。

12下一页  GO
阅读:
录入:中国论文联盟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免费论文搜索


本周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