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初,在情报学例会上照例要回顾过去一年情报工作的成果并规划来年的 研究 计划。席间,一位老情报工作者问我,学生能否做制药生产工艺的知识产权 分析 ,用户急需这类情报。我一时难以回答,无法把握情报学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能否胜任这一要求。从报上获悉,美国商务部门已经用了3个月时间搜集 中国 违反知识产权的证据,将中国列入优先监管对象,并准备向世贸组织正式投诉中国[1]。这位情报所长告诉我,这方面的情报需求量很大。但我知道近年学生们的主要方向是在“信息”上——信息伦理、信息计量、信息构建、知识管理、信息资源评价、可视化、资源共享、信息鸿沟、信息行为、信息法学、信息政策、信息生态以及围绕 网络 所展开的一系列研究,但是在掌握面向情报业务所需的知识方面,却显得薄弱。不少同学的选题特点是偏 理论 ,偏宏观,偏信息 科学 。其实这种情况不独高校有,情报机构在规划新年情报工作时,也多在建库、建网、建平台这一类信息工作上。涉及一些重大决策所需的情报支持,小到 企业 的情报咨询和战略规划,大到可能引发 社会 冲突、制约 经济 发展 的一系列不稳定因素的预警机制,却没有相应的议题。问起行业情报站、所现在的状况,答复是在“改制”中不是被撤销、转行就是被兼并到 计算 机部门。
“情报不同于信息”,这已成为共识,但从总体来看,人们对情报在信息化大潮中作用的认识是模糊的。不少人认为,我们所进行的专业教学和研究不都是在情报学的范围之内吗?本文拟从国内外比较中就机制和理论两个方面探讨其原因。
1 “情报”的 英文 术语
——从美国的情报体系谈起
英美表达情报的术语是Intelligence而不是Information。Intelligence Service(情报工作)在西方是一个 历史 悠久的、成熟的行业,有相当多的机构和从业人员,情报研究也是个自成一体的领域,看大量的著述和报告,在检索刊物上有专门的类目和主题词。从政府管理部门,到军事、国防、安全、经济、 科技 、 政治 、文化 教育 等,既需要信息工作,也需要情报工作,然而两者不是等同的。就美国而言,军事情报(Military Intelligence,或MI)、安全情报(Security Intelligence)、经济情报(Economic Intelligence,Business Intelligence)、政治情报(Political Intelligence,有的将公众情报Public Intelligence划入政治情报)、科技情报(Technical & Scientific Intelligence)等,都有各自的研究领域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美国情报界约有40余个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外情报工作的联邦级情报机构,1980—1989年间的情报费用增长了125%。虽然90年代初略有下降,但90年代中期,仍比1980年高出80%,远远高于当时的国防支出[2]。2001年度的情报经费约为30亿美元,而且每年维持8%的增长率[3]。涉及军事、国家安全的仅是其中一部分,还有许多决策部门也需要大量情报,如能源的效力和美元的稳定, 影响 美国的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外国政府或集团的活动等。美国众议院常设情报特别委员会主席曾指出:“事实上,很多人相信能源及有关的经济 问题 比战争以外的军事状态中的任何变化对我们的威胁更大,对我们的国家安全的影响更快。”因此,商业、能源、财政等其他部门都已建立了情报机构,数量远远超过涉及外交和防务政策的机构。美国情报系统的核心协调班子是总统任命的中央情报官(Director of Central Intelligence,DCI)及其领导下的国家情报委员会(National Intelligence Council)。除中央情报局(CIA)是独立实体外,其余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如国防情报局(DIA)、国家安全局(NSA)、联邦调查局(FBI)、国家安全委员会(NSC)和陆海空三军情报机构,还有图像与制图局(NIMA)、能源部、国务院、财政部、司法部、药品管理局等众多非军事机构。冷战结束后,美国的情报重点开始转向经济、政治等领域,并在国务院等各部门设立情报顾问,在政府高层和中层安置高级情报分析员,称为国家情报官(National Intelligence Ofiicer,NIO)。对NIO的要求是注重分析能力,而不是行政管理能力,其位置灵活可变,随时接受在其他相关机构任职的临时性安排。美国分立的三权系统各有参与决策的情报委员会,如白宫情报特别委员会(House Select Committee on Intelligence)、参院情报特别委员会(Senate Select Committee on Intelligence),以及总统的情报班子,如总统对外情报顾问处(President's Foreign Intelligence Advisory Board,即PFIAB)。这些委员会一般以主席或主要负责人的名字称呼,著名的有胡佛(Hoover)委员会、皮克(Pike)委员会、墨菲(Murphy)委员会、洛克菲勒(Rockefeller)国家安全委员会等。这些机构的任务是整理广泛收集的情报,向主要决策者提供意见,解答议员们的咨询,这些意见经过听证后往往成为议案、规章、行政命令和 法律 的部分 内容 。如建议设立中央情报官(Director of Central Intelligence,DCI)就是最初由参院情报委员会主席和白宫情报委员会主席提出的。这个职位由总统任命,负责协调各情报机构的任务,制定和分配情报预算、临时抽调有关机构的情报官员完成特别的任务等。情报授权法案(Intelligenee Authorization Act)就是由Aspin委员会提出的,这个法案再次明确了冷战后美国情报界的作用、职责、重点,以及整个情报界的组织结构、资源分配、人事制度和今后的方向。
“9·11”事件以后,美国特别关注对国家利益形成的各种显在和潜在的威胁,开始检讨情报失察(Intelligence Failures),强调情报分析(Intelligence Analysis)质量,要求情报人员尽可能利用包括媒体在内的各种可供分析的情报源,加强与各领域的学者和专家的接触。国会考虑如何在立法上保证国家情报官的情报分析责任,并拟将国家情报委员会置于其领导之下。一些因重大情报失察而造成的决策失误,都会有重要的情报工作改革,对情报工作的作用、程序、规章、系统和结构性问题进行检讨和审核。最典型的是“9·11”后美国情报界立即从情报查原因,并与英国对比,从两国的制度、法律、政府结构、价值观的比较中找出美国国家安全保障的漏洞,并制定子如“外国情报监察法案”之类的法律,组建了联合情报委员会,在国土安全部之内设立国内情报局(Homeland Intelligence Agency)。为了减少情报失察事件,美国还建立了一些情报管理和监察机构,如常设情报特委会(House Permanent Select Committee on Intelligence)、CIA总检察官(Inspector General of the CIA)等。
由于决策离不开情报,情报工作往往是,把手亲自过问的重要事务之一,上至政府下至企业无不如此。在企业,Business Intelligence(BI)和80年代开始兴起的Competitive Intelligence(CI)是高层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在政府系统,美国各届总统经常发布关于情报的行政令(Executive Order),这些行政令对情报系统的建设起关键性作用。如福特签发的关于建立总统首席情报顾问(President's Primary Intelligence Advisor)和情报界发言人的第11905号行政令,卡特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国情报搜集(National Foreign Intelligence Program)的12036号行政令。里根批准的12333号行政令就情报界在政府的使命、作用、职责、任务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影响了以后15年里美国政府的情报工作。美国是个信息业发达的国家,情报工作和相关的研究并没有因此而削弱,在很大程度上是与这些“一把手工程”在机制上所给予的保证有关。
撇开军事、国防和安全部门不谈,我国科技情报系统的建立与美苏两国有类似之处。美国科学基金会,海军科学研究局,空军科学研究所等军事科研部门受到苏联人造地球卫星首次上天的冲击, 总结 出忽视科学情报的教训,一直重视和支持国家制订情报计划,而科技领域的激烈竞争又促使苏联各部和各加盟共和国的情报机构纷纷建立。我国的科技情报系统,也是在西方列强的科技封锁和党中央“向科学进军”的号召下,在周总理等老一辈革命家关心下逐步形成的。这些情报机构在协助制定科技政策、跟踪最新科技动态、提供科技信息服务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在90年代改名风兴起以后,重点转向了信息产业。在政治和经济情报方面,服务于决策层的机构主要由各级政府的政策研究室、监察部门、社会科学院和经济研究所承担,情报产品主要是调研报告、咨询、软课题、简报、内参等,提供信息支持的是各级统计部门、各级信息中心和报社、通讯社。《布拉赛国际情报年鉴》(Brassey's Intemational Intelligence Yearbook)将外交部,中联部、友协等对外联络机构也划入情报机构[4]。这种松散的机制与缺乏相应的法律、政策和制度保障,是我国情报事业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难以参与管理层的重要原因。各级图书馆尽管也称“情报服务”,但实际上是从事 文献 信息服务,且大多远离了决策层,并没有在管理系统中占据重要地位,一些单位削减费用,往往第一刀就砍向图书馆,由此可见一斑。
2 Information还是Intelligence
——我们需要两种情报观吗?
我国情报学界的研究如果引述国外的文献,大多都出自Information类的著述,在表达情报的英文术语时,却有明显的行业差别:军事、安全和国防领域表达“情报”时几乎都用Intelligence,而图书馆背景较强的文献服务和教学研究机构几乎都用Information。
Information Science,公认叫信息科学,在图书馆学情报学界称其为情报学。在情报学理论中,Information既是信息,又是其下位概念情报。至于混用“信息”或“情报”的词语,如信息用户与情报用户、信息源与情报源、信息服务与情报服务、信息系统与情报系统、信息检索和情报检索等等,更是比比皆是。有的同志说,“我们的情报”和“他们的情报”不是一回事,这是否意味着我们需要有两种情报观?
造成差别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情报学界争论已久的一个理论问题,即信息和情报的界定问题, 目前 学术讨论还未结束,这些讨论丰富了情报学的理论内涵。但作为 应用 性学科,对概念的争议不应仅仅停留在学术层面上,应考虑到它们对实践产生的作用,并尽可能找出分歧点及其原因,相对地统一认识。
在学科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人们观察角度的不习和思维 方法 的差异,术语使用的阶段性混乱是难以避免的。信息科学是一门新的学科,需要长期的探索和研究,对“信息”、“情报”有不同的理解,应属正常现象。就我国而言,在20世纪80年代,学者曾大量使用诸如“情报学”、“情报中心”、“文献情报学”等词汇。90年代以后,国家和政府的正式文件开始统一使用“信息”一词,该词逐渐挤占了原先“情报”的位置。也许受“挽救情报学”的良好愿望的影响,“情报”、词后来又交替出现在许多研究文献中,出现了令人迷惑的“可以这样说,也可以那样说”的混乱现象。
从逻辑学和语言学的角度来看,这种术语使用的随意性是令人费解的,也是一个学科不成熟的表现。术语由表达其形式的语词和表达其思想内容的概念所组成,名实相符,才能将某一术语与另一术语区分开来,人们才能开展正常语言(思想)交流。国家标准也规定,术语使用的基本原则是在同一语境中,“向一名词、术语应始终用来表达同一概念,同一概念应始终采用同一名词、术语来表达”(GB 1.1-81)[5]。
根据诠释学的观点,分歧和解释的双方必须位于一个共同的文化与历史的“传承”之中。没有这一联系便不可能有理解,交流群体也不可能存在。其次,争议的良性发展的前提之一是对讨论的主题有一个共同的理解,当自己的看法与对方的意见相左时,由所使用的共同语言组成的传承将两者联系起来;然后“我”在自己的思想中重建对方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修改自己的看法,并将这一修改后的看法传递给对方,如此螺旋上升,对话总是围绕着所要讨论的事情。从这个角度来看待“情报”的讨论,可以发现一个很大的问题,即讨论使用的语言及指说的对象并不是同一个,解释的“原始条件”一开始就隐伏着问题。由于这个概念的跨文化性质,不在同一文化背景下进行“传承”, 自然 就发生了理解上的分歧。国内到目前为止所讨论的“情报”和“情报学”所根据的外文词是英文Information和Information Science,而这个词的另一中译名是“信息”和“信息科学”。由于文化的隔阂,西方学者并不清楚他们的Information在中国是作为“情报”来使用的。西方理论和教学界在Information Science领域所做的大量研究,包括信息检索、信息计量、信息组织、信息服务在中国几乎无一例外地译成了“情报XX”,而西方概念上的“情报”(Intelligence)及由此派生出的许多相应的概念却没有引入中国情报学界的研究术语中(军事、安全、国防领域除外)。用不太恰当的话来说,长期以来我们在“情报学”名义下所进行的研究和教学,其对象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内容不属于情报学,而属于信息科学(Information Science)。
情报和信息涵义不同,使用上也不是可以互相替代或随意混用的,它们的产生、传递和使用往往具有本质的区别。情报是冲突或是竞争的产物,在对抗双方利益冲突的关系中不具备共享性,是“检索”不到的,其传播具有一定的隐匿性和定向性,使用对象一般局限于特定决策主体,具有一定的指向性。而信息的生命恰恰就在于其共享性、公开性,由信源向信宿传递的主动性、全向性和多用户性。信息本身是一个很难定义的概念,长期以来争论不断。现在信息不仅被引入人类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而且用于生物界,成为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广阔的概念,而情报一词则仍在人类社会范围内使用,是一种社会信息,是信息的下位类(种)概念[6]。20世纪末在信息技术的强力推动下涌现的信息化浪潮使信息这个术语产生了更强的“亲和力”,它沿着自身内涵规定的发展轨迹前进着,几乎同所有学科都发生了密切的关系,其范围、其速度是情报学所无法“驾驭”的。因此,大部分讨论从诠释学的角度来看不会有理想的结果,因为讨论的出发点仍然是Information。造成“就各说各的”局面是由于“说的本来就不完全是一回事”。
那么,是否能将Information定义成两个概念?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词典中一个词目标明两个不同的义项是常见的,可要注意的是其前提,即不存在代表另一概念的术语。中文的“情报”、“信息”这两个概念在英文中已经有了基本对应的术语Intelligence和Information。用同样的名称表达不同的内容是学术上的大忌。
历史地来看待这个问题,这种混用在中国国情之下是有原因的。当“情报”作为专职信息处理和服务机构的正式名称,进入了工作用语、论文术语和教科书上的定义时,“信息”一词还没有得到大范围的使用,至少,在卢震京编的《图书馆学辞典》(1958)中还没有这个词条。情报事业的开拓工作(包括服务、教学和研究)多是在图书馆和图书馆学背景下起步的,借鉴的国外成果也多是出现在Information Sciencc领域。“情报”一词以前就被广泛地使用,只不过在一般人的理解中这是一种特殊的、类似于“谍报”的信息,带有秘密的色彩。此外,信息库与思想库于一体,是我国科技情报工作有别于欧美各国的一大特色。这固然有前苏联科技信息体制的影响,更因老一辈革命家对Intelligence性质和作用的理解所致。战争年代所熟悉的情报工作在和平建设时期仍然是洞悉国际科技发展、追英赶美的重要手段,因而赋予情报工作以耳目、尖兵和参谋的重任。
既然“情报”是用英文Information来表达的,70年代英美图书馆学校纷纷改名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时,自然就译成了“图书馆学和情报学”(简称“图情学”)。国内学界认为情报学是从图书馆学、文献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利用 现代 信息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来处理文献信息的一门学科,大约源出于此。其实欧美图书馆工作和情报工作有很大的距离。1921年创刊、因收录全球图书馆学和信息科学文献而著名的索引Library Literature(现名为Library Literature and Information Seience)中找不到Intelligence Service及其相关词条,这在许多综合性索引中都是重要的情报主题词条。上世纪70年代以后英美图书馆学校增设了许多计算机类课程和 电子 化信息处理课程,但“情报学”所需要的信息分析和信息认知方面的知识并不构成课程的主流。图书馆学研究的对象原来是文献的组织、加工和传递。当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文献的检索和加工从揭示外表特征转变到可以深入文献内容揭示其知识单元时,信息(Information)一词开始盛行起来,Document Retrieval(文献检索)成为Information Retrieval(信息检索),编目和分类成为Organization of Recorded Information。这里的Information准确地说是指“信息”而非“情报”。《杜威分类法》(19版,1980)在“020 Librarv and Information Sciences”这个类的定义中说得很清楚,Information Science是“图书以及其他印刷和书写记录、视听资料和信息的识别、收集、组织、传播和使用的科学与技术”( The science and art utilized in idenfificafon,collection,organization,dissemination,use of books,other printed and written records,audiovisual materials,information)[7]。校名或学科介绍译成“情报”是不确切的。
如上所述,情报活动一开始就与人类的竞争及其相应的决策行为结下不解之缘,只不过它已从最初的军事需要演化成服务于政治、科技、经济等领域的需要。但是内涵和外延的扩展并没有丝毫模糊“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一古训所揭示的情报活动的本质,这应是情报学最富生命力的部分和和第一推动要素。正如一个语词虽然会产生多种义项却不会失去其本义一样,情报概念将随着 时代 的发展而发展,我们不可能去限制其向其他领域的延伸,但本义或核心意义是不应随意抽去的,它是一个概念区别于另一概念、一个事物区别于另一事物的根本。
“情报”和“信息”的混用在20世纪大部分时间内无论对信息服务还是对情报工作实践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情报工作确实离不开信息的搜集、加工和分析,情报工作和信息工作的对象、内容、性质、手段、方法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差别,硬性区分看不到实际意义,只在思考时多一层概念转换,不影响交流。80年代“图情一体化”(实际应为“图信一体化”)的讨论更加模糊了情报和信息的区别。尽管部分理论工作者已经注意到两者的差别,并撰文讨论,但这些讨论没有产生实效,甚至被认为陷入了“思辨的海洋”、“概念的圈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