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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的困境

[日期:2008-07-27] 来源:  作者:赵树凯 [字体: ]

内容 提要:本文以问卷调查为基础,通过被调查者表达的主观评价,透视村民和村级组织的关系状态。 分析 表明,在选举过程、村务管理和干部形象等方面,被调查者的否定性评价居于主导地位。这是当前村级组织面临的重要困境。

  村级组织是当前 农村 研究 的热点领域,已有的研究大都是从非农民角度进行的。我们通常见到的分析,如“三分之一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三分之一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之类的分析 方法 ,观察角度显然是“上级”立场。但是,普通的村民怎样评价村级组织及其成员,显然是需要重视的。 问题 的重要性不在于村民的视角是否客观准确,是否偏激或带情绪性,而在于村民的评价必然要 影响 他们和村级组织的互动行为,影响乡村范围的 社会 整合。

  本次抽样调查的818名民工,从样本结构特征来看,是一批与农业仍然有密切关系的农村人口,在外出农民中属于中等和中等偏下地位的一部分。整体而言,他们只是流动农民中很小的部分,同时,由于抽样方法的非概率性,我们无意也不应当由此去做任何对于更多农民的整体性推断。这项调查的分析结果仅仅显示了800余名被调查者自己的态度和想法。

  近几年中央政府强力推动村级民主,因而,农民对于民主政策和法规的认知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参与权力扩大和参与机会增加。但是, 目前 的主要问题是,参与的实践进程明显滞后。对于村级事物,村民缺乏参与感,对于村级干部,村民缺乏信任感,而且村民评价的趋势性变化是越来越低。这是当前村级组织面临的重要困境。

  一、干部产生:89%知道应该选举,21%认为是真的选举

  村委会组织法自试行起已经十余年了,全国而言,除了个别地方外,村委会换届选举已经进入第3次甚至第4次。在有关部门的统计中,民主选举村委会的村已经达到了百分之八九十。但是,真正的选举主体——村民感受如何呢?似乎关注不够。在参加了选举或者没有参加选举的农民看来,选举意味着什么呢?

  从本次问卷调查的数据结果来看,我们高兴地看到了绝大多数被访者都知道村委会必须选举的规定,说明规定在样本中的认知程度较高,民主理念已经深入到农民的意识之中;但是,我们也发现被访者对于选举实践过程的评价并不高,对于村委会选举进程的认同程度很低。这种认知高认同低的状况,显示出村民的参与意识提高大大超前于参与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乡村民主推进过程中出现了农民的参与危机。

  “你知道村委会必须经过选举产生才合法吗?”89%回答“知道”;11%“不知道”。对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58%的调查对象不知道;只有42%知道;其中相当多的人仅仅听说而已,并不清楚内容。文化程度越高,知道《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人比例越高。

  “从你村情况看,你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作用吗?”25%认为“有作用”;27%认为“有点作用”,42%认为没有作用,其余表示说不清楚。持“有一点作用”者的说法是,尽管这个法解决不了村里的根本问题,但起码与村干部对话时理直气壮,感到普通村民说话有了 法律 的支持。

  “你村现任村干部是怎样产生的?”21%的人回答是“是由村民选举”;57%回答“是上级定好了,选举只是走形式”;15.6%回答“完全是上级决定”;有1%的人回避这个问题,不愿回答;其余不到5%的回答不一,如说“花钱买的”“谁想当都可以当”等。就是说,约占70%的民工认为自己的村干部不是真正选举出来的,隐含的态度是这些村干部的权力不具有合法性。

  从被访者的反映来看,一个带有 规律 性的现象是:富村干部争着当,甚至采用不正当的办法竞争,花样百出,显露了黑金 政治 的端倪;穷村干部愿意当的人就少,有的甚至谁愿做就可以做,但在那些有上级扶贫款的村里,干部位置的竞争也非常激烈。这种情况说明,村级干部职务本身的吸引力,受到村级组织可支配资源状况的直接影响,也和干部本身的利益有直接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村干部的职位之争是 经济 利益之争。

  访谈还发现,农民在两种情况下对于选举表现出特别不关心或者特别关心。当原来的村干部工作很好,群众比较满意时,村民对选举不愿付出太多精力,不太关心,但这种情况甚少;当原来的村干部自身问题很多时,如负担太重、吃喝严重、以权谋私等,村民感受到自身利益受到侵犯,出于其保护切身利益考虑,迸发出参与选举的热情。宗族势力对村级权力结构的影响在增加,有的被调查者反映选谁当村干部,由族长说了算,选举没有什么用。

  从农民对于村级选举的态度来看,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许多人对村级领导班子评价不高,意见甚多愤愤不平,但是谈到基层选举时,却又缺乏参与热情,不肯积极地通过选举来改善村庄权力运行,而是认为选举没有太大作用。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 历史 原因,农民缺乏参与传统,在政治心理和政治行为上有一种历史形成的惰性;一是现实原因,许多人并不相信村干部真正可以由村民自己选举产生,觉得上级不可能给下面这样大的权力,对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本精神抱一种将信将疑的态度。因此,要提高农民的参与积极性,重要的是做好选举的社会动员,让农民真切地感受到民主,激发出对于民主的热情。

  大多数受访者都知道村干部产生应该经过选举,但是大多数人并不认为自己村的干部是真正选举出来的,这种状况说明,相当一部分村级组织在村民的意识中缺乏合法性基础。或者说,由于村民不认同这样的“选举”结果,因而在这些村民看来村干部的权力来源是不正当的,村民的抵制容易发生。相反,如果村民不知道应当选举或者认为就应该由上级直接任命,那么,干部的权力在村民中倒是具有合法性基础,抵制相对较少。现在这种选举意识提高和选举实践进程过于滞后的不平衡状况,可能会酝酿较深刻的村级组织危机。从这个分析出发,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两年因为选举问题的农民上访越来越多。

  二、村务管理:64%知道应当公开,18%认为公开有助于廉政

  端正权力来源,主要是为约束权力运用,或者说民主选举的直接目标是要实现民主管理。现在的问题是,民主的选举当然有利于形成民主的管理,但是二者之间并不是天然的联系在一起的,大量的事实是,民主选举上台的干部不久即开始权力滥用,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当了干部就变坏”。对于村民来说,民主管理比民主选举更重要,他们的简单逻辑是,不管谁说了算,只要不胡乱来就行。

  考察近几年基层民主的实践进程,民主选举较多地直植根于“自治”制度的设计,而民主管理较多地植根于村级干部腐败导致的干群关系紧张。在民主管理推动得较早较好的地方,地方政府首先是作为缓和干群关系的“鱼水工程”来实施的。总起来看,与民主选举不同的是,民主管理在农村的推行更带有公共政策的色彩,也可以说是一种农村反腐败的重要政策,其最有力量推动者不是基层政权建设指导部门,而是纪检监察等党风廉政部门。

  本次调查显示,同民主选举一样,我们同样不能对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践进程给予很高评价。基本问题仍然是高认知低认同,这种严重的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孕育着村级事务的管理危机。

  “你知道中央要求农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政策吗?”63.8%的受访者表示知道,其余36.2%不知道。交叉分析还进一步显示,文化程度越高,知晓这一规定的比例越高。“1998年,你村召开过全体村民会议吗?”

  是否召开过村民会议,是一个村级组织功能发挥的基本标志。可以设想,如果一个村级组织长期不召开一次村民会议,不就任何村务向农民通报或者征询意见,这样的班子,要不已经瘫痪,要不高度“专制”。50%的调查对象说没有召开过全体村民会议;约20%的人回答说召开过一次;10.4%的人说开过两次;5%的人说开过三次以上;14.6%的被调查者因去年大部分时间不在家“不清楚”是否开过。但是,问卷设计时没有想到的情况是,不少被调查者反映,他们村虽然开过全体村民会议,甚至1年中开几次,但开会并不是传达中央文件、讨论村内大事,而是向农民部署要钱,开的不是村务民主的会议,而是要钱的会议。

  比村民会议更能显示村务管理民主化程度的,应当是村务公开的具体制度建设,特别是村务公开栏办得怎样。因此,我们在问卷中进一步设计了这方面的问项:

  “在本次外出打工前,你村里是否有村务公开栏或村务公开室?”40.5%说有;53.5%说没有;其余表示说不清楚。如果有村务公开栏,这些农民对于公开栏的内容有何评价呢?27.7%回答可信或基本可信;57.4%回答“内容不可信或基本不可信”;有10.6%的调查对象认为“虽有公开栏,但没有内容”,上面公布的都是无关紧要的东西;其他表示说不清楚。对于多数被调查者来说,设置公开栏并不能认为村务就公开了,村民不仅看到这一简单的形式,更重视公开的实质性内容。

  再进一步的问题是,“有了村务公开,能否使村干部办事廉洁公正?”17.5%认为能;65.9%认为不能;16.6%说不清楚。可见,村务公开栏对干部行为的监督约束力十分有限,执行效果难以令人满意。在整个村务管理中,核心的问题是村级财务,村务公开的核心是财务公开。在近几年的村级民主建设的实践探索中,村务公开栏的设置受到重视,但这是一种结果的公开,除此还有一项作为过程的管理制度创新,即民主理财制度,通常通过村民理财小组来体现。

  在样本中,72%的调查对象说所在的村里没有民主理财小组;18.6%说家乡有理财小组;9.4%的人不清楚。“你村村民理财小组是怎样产生的?”52%回答是村干部指定的;23%说是村民选的;18%回答是乡村干部指定候选人,村民再选举;2%说几个村干部本身就是理财小组成员;其他回答不知道是如何产生的。也就是说,仅有23%的小组成员是由村民选出来的,其余小组成员的产生均是乡村干部直接或间接操纵的结果。“民主理财小组能否使干部不乱花钱?”23%认为能;63%认为不能;其余表示说不清楚。

  通过这些被访民工可大略看到所在村村务管理的概貌:50%的村在过去一年里没有开过任何内容的村民会议;40%的村没有任何形式的村务公开栏;70%的村没有村民民主理财小组。首先可以判断,村级民主管理建设的基本要求在形式上就在多数村荡然无存了。比形式更重要的问题是,在那些有了村务公开栏和村民理财小组的村,只有20%左右的受访者认为它们能起到使干部不滥用权力的作用。在选举问题上,也是20%左右的受访者认为是真正的选举,这是一种巧合,还是目前的村级组织建设努力只有两成左右的认同。我们的基本判断只能是,规范正在建立,民主刚刚起步。

  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是,第一,为什么大量农村连起码的“民主”形式也不具备;第二,为什么在那些有“民主”形式的村,8成左右的受访者认为没有预期作用,仅仅是“形式”而已。有深度的解释不是数据分析本身所能完成的,需要结合更多的个案研究。但是,我们现在可以说的是,近几年各地所大力推动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够扎实,在许多地方流于形式。对于农民来说,徒具形式的民主只能是一种假民主,是一种愚弄。这种东西的消极影响是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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