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提要】中华 政治 文明的精核可以归纳为“和而不同”。从一定意义上讲,把握了“和而不同”的精神实质,就是把握了中华民族精神中的政治文明精髓。“和而不同”,意思是说要承认差异(不同),在“不同”的基础上形成的“和”才能使事物得到 发展 。也就是说,“和”是目的;但“和”的前提是“不同”,是多样性的存在;没有“不同”,没有多样性,就无所谓“和”。“和而不同”堪称人类文明特别是政治文明的最高境界。
【关 键 词】和而不同/政治文明/文明冲突/多样性
随着 经济 全球化的发展,弘扬民族精神已经成为不同国家和不同民族的共同呼声。何谓民族精神?张岱年先生指出:“在 中国 思想史上,一种思想能够满足两个条件才能称为民族精神:一个是具有广泛的 影响 ,被许多人所接受,还有一个是它能够促进 社会 发展。”[1]民族精神是一个 历史 范畴,随着历史的发展和 时代 主题的转换,民族精神也会不断地发展和跃迁。中华民族精神博大精深,其中内涵着丰富的政治文明因素。这是一份宝贵的政治文明资源,值得我们深入发掘。我以为,“和而不同”应该可以被看做是中华政治文明的精髓。之所以如是说,是因为中华政治文明的发展尽管源远流长,内涵丰富,但其精核则可以归纳为“和而不同”四个字。从一定意义上讲,把握了“和而不同”的精神实质,就可以把握中华政治文明的精髓。
一
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智慧的结晶。中华民族精神作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包含着丰富的政治文明因素。2002年5月28日,李瑞环同志在英中贸易协会举行的欢迎午宴上作了题为《和睦相处,和谐共进》的演讲。他在演讲中回顾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引述了3000多年来历代大思想家们关于“和”的思想,认为:“‘和’的思想,强调世界万事万物都是由不同方面、不同要素构成的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不同方面、不同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异相合、相反相成。由于‘和’的思想反映了事物的普遍 规律 ,因而它能够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其内容。现在,我们所说的‘和’,包括了和谐、和睦、和平、和善、祥和、中和等含义,蕴含着和以处众、和衷共济、政通人和、内和外顺等深刻的处世 哲学 和人生理念。”[2]2002年10月24日,江泽民在美国乔治·布什图书馆的演讲中也谈到:“两千多年前,中国先秦思想家孔子就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的思想。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和谐以共生共存,不同以相辅相成。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世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他还说:“大千世界,丰富多彩。事物之间、国家之间、民族之间、地区之间,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同和差别是正常的,也可以说是必然的。我们主张,世界各种文明、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应该相互交流和相互借鉴,在和平竞争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3]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和而不同”的思想实则包容着深刻的政治智慧。
所谓“和而不同”,意思是说首先要承认“不同”,在“不同”的基础上形成的“和”(和谐、和合),才能使事物得到发展。如果一味追求“同”,忽视或不尊重“不同”,不仅不能使事物得到发展,反而会使事物衰败。这也就是说,“和”(和睦相处、共同发展)是目的;但“和”的前提是“不同”,是多样性的存在;没有“不同”,没有多样性,就无所谓“和”;“和”不是“同”,因为“同”泯灭了事物个性,是不可能达到“和”的境界的。由是可知,“和而不同”堪称人类文明特别是政治文明的最高境界。
人类政治生活中之所以要特别强调“和”,是因为政治生活总是在一定的共同体中进行的,而共同体的存在本身就蕴含着和合的精神。如果没有“和”,不同阶层、不同肤色、不同信仰、不同传统的人是不可能集合在一起的。正如布克勒所言:“构成任何共同体的东西与其说是各个个人的同质性,倒不如说是属于一个既定的 自然 复合体内的许多个人力量集合。”[4]不仅如此,“和”还是政治发展的强大动力。没有“和”,就不可能形成互惠,没有互惠,就不会有政治发展。“互惠在各种政治发展形式中的重要性在于,确保发展使有关的人和共同体都相互受益。没有互惠,政治就成为零和竞赛。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就使用政治的手段来损人利己。长此以往,其结果就很容易成为‘其和为负’,从而导致贫困、暴力和革命的逐步升级。”[5]
毫无疑问,在人类政治史上,到处都充满了斗争和冲突,在一定的历史时期里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和冲突,但正如莱斯利·里普森在《政治学的重大 问题 》中所指出的:总的看,竞争的时间远远少于合作的时间。“因为竞争制造分裂,而合作产生团结;竞争具有破坏性,而合作是建设性的。竞争导致自我与他人对立,而合作使自我与他人和谐相处。事实上,甚至为攻击他人而结合起来的团体也有内部的合作措施。因此,竞争的需求导致一些合作,但后者从不将人们引入竞争。所以,对于人类及其政治而言,合作行动是最重要的。”[6]
从政治文明的基本特性来看,“和”是政治文明产生和存在的基本前提。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谈到国家起源时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7]这就是说,国家存在的条件就是“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换句话说,就是国家的存在是以“和”为前提的,没有“和”,不能将冲突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就不可能有国家的存在和发展。因此,在政治领域,保持一个相对和谐的局面是十分必要的。
二
中华民族精神中“和而不同”思想的精妙之处在于,它在强调“和”的同时,坚持“有异”(不同)的存在,“和”是包容了“异”的“和”,而不是排斥“异”的“同”。作为追求和谐之美的儒学,历来十分强调“和为贵”,强调多元共处,但同时也强调“和而不同”。孔子所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已经明确地区分了两种不同的理想境界:真正有德行的君子是善于协调、能够与人和睦相处的,但又不是一味地、盲目地苟且求同;而无德行的小人则只知苟且求同,不顾不同主体间的差别,从而难以达到真正和谐。另外,孔子在回答子贡的问话时,还表达了“君子亦有恶”的观点。他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8]这也就是说,做不到爱憎分明还算不上真正的仁者。因此,人们在交往特别是在政治交往中,不能无原则地迁就别人。与此相类似,《周易》中也曾提出过“物不可以苟合而已”的观点,强调了世间万物不能强求一律。不同政治文明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未来的人类社会政治文明格局中,和睦相处必然是主旋律。但是,在和谐的大背景下,由于诸多政治文明之间的差异的存在,一定范围的冲突也在所难免,这种冲突有时还会以激烈的形式表现出来。不过,只要这种冲突不突破一定的度,就不会危及到诸种政治文明的协同演进。甚至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种冲突的存在有时还是有益的。如果我们把人类政治文明看成一个大系统,那么组成这个大系统的诸种政治文明(即各国的政治文明)就是一个个的子系统。诸子系统之间的冲突必然引发各个子系统内部结构的变化,系统结构的变化又必然促使系统功能的变化。这样,各个子系统就在这种变化中不断实现质的飞跃。而各个子系统的质的飞跃又必然促使诸种政治文明资源的重新组合,并在政治文明资源的重新整合中实现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
“和而不同”的思想表现在国家关系上,就是倡导“协和万邦”的理念,强调国家间应当亲仁善邻、讲信修睦、礼尚往来,不能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国际争端要通过协商和平解决,各国之间应在平等相待、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发展友好合作关系。表现在各种文明的关系上,主张“善解能容”,各种文明都是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都对人类文明做出了贡献,不应当相互排斥,而应当彼此尊重、保持特色、共同进步。这就是说,“和”是一种有机的契合,是一种质的提升,是通过和合达到一种新境界;而相对来说,“同”则是无原则的混合,只是一种量的相加,泯灭了各自的特性。因此,和谐不仅不消灭差异,而且鼓励差异的合法存在,通过差异的比较和交融,以达到新的和谐。和谐不是静止,而是通过和解和化合而获致新的进步。如果表面上一团和气,内里却是一潭死水,那也是不符合“和而不同”精神的。
“和而不同”的思想就其精神实质来说,体现了一种政治宽容精神。2002年12月,在香港浸会大学召开的第二届中华文化世界论坛上,澳洲国立大学荣誉教授柳存仁提出了“中华什么物事美”的题目。他认为,中国历史上民族间的调和、互助,正是中华物事最美的地方。他还引用《国语·郑语》中的话说:“‘讲以多物,务和同也。声一无听,物无一闻,味无一果,物无一称。’我们能够明白事物的两面,这是中华民族积了几千年宝贵的、有时甚至是痛苦的经验。有了这样的文化,这样的思考方式和深度,这样在国际间、各民族间的认识和了解,是大家对我们中华民族能够有的自觉。”来自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的周策纵教授进而提出,很难想象,未来的理想世界会只有同而没有异,这会是一个死寂的境界,也是不能长期存在的世界。因此,我们要建立的新文明、新文化,要统一并存,决不歧视“异”,这样才能消泯可能因文明冲突而引起的战火,保障永久的和平。[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