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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问题和中国减灾工作研究进展

[日期:2008-07-26] 来源:  作者:马宗晋 [字体: ]
 摘 要:环境和灾害是威胁人类生存的两大挑战性 问题 。由人类活动导致的 自然 环境破坏和恶化是一个长期累积的过程,类似于人体所患的慢性疾病,对其认识和解决不仅依靠多种条件,也需要很长时间的持久努力。自然灾害的发生一般是短时间内的突然事件,类似人体的急性疾病。为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给人类 社会 造成的损失,需要实施事先预防、灾前预警、灾时应急和灾后重建的系统工程,其中地球 科学 家的责任之一是找出有效的宣传演练,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灾害的危险性,做好必要的防灾准备。最近20年来 中国 的减灾实践经验还说明,为进一步提高减灾的效益,要用科学观念指导各领域的减灾工作,在国家一级层次上要实行多部门协调、多学科合作的综合管理,并注重对灾害发生的 规律 性 研究 。例如对群发性灾害链过程及其潜在 影响 的估计,这对制定区域性可持续 发展 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环境;灾害;综合减灾;灾害链
         
        从20 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现在的60多年时间,总体上是人类社会的和平发展时期,生产力水平得到空前的提高,物质与文化财富的积累速度不断加快。特别是最近20年,在社会改革和高 科技 的双重驱动下,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 经济 进入较高速度的持续增长阶段。同时,人们也普遍感受和意识到,科技与生产发展的消极或负面效应也正在扩大,环境污染和自然灾害已成为威胁人类生存的重大问题。国际社会开始了一系列应对这样挑战的努力。例如,1972 年和1992 年联合国第一、二届“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都强调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与全球环境保护的问题。在20 世纪80 年代末,联合国大会上通过关于成立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计划,由此推动各国政府把减轻灾害列入国家发展规划。世界减灾大会定期召开。我国政府积极响应联合国的号召,于1989 年4 月成立了由28 个部委、局组成的“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并成立“国家减灾委专家组”。2005 年初,由国务院决定,“国家减灾委专家组”更名改建为“中国减灾委员会”和“减灾专家委员会”。2004 年12 月26 日,印度尼西亚附近海域发生了8.7 级地震2海啸,造成印度洋周边诸多国家近30万人死亡。之后,温家宝总理在历次亚洲高级领导人会议上,表达了中国政府将成立“亚洲巨灾研究中心”的决心,以加强亚洲多国减灾互动的和谐发展。
         
        从实质意义上看,环境和灾害都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问题,但有不同发生和发展的规律性,应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从 历史 上看,自然环境的破坏或恶化是人类社会进入 工业 革命阶段的近代时期后长时间的累积发作过程,就像人体所患的慢性疾病,对它的认识和治理也需要较长的时间。而自然灾害是自古就有的经常性现象,通常是局部地区季节性的突然发生事件。自人类出现就要为了生存而同自然灾害作斗争,只是随社会的发展对灾害的认识和处理的方式也在逐步改善之中。
         
        1  环境恶化是一种慢性病
         
        近几十年来,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恶化越来越明显,若干国家普遍出现水、陆、空污染的加剧和疫病的多发。这些问题十几年前已引起全球的警惕,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制定了一系列国际性的公约和法规,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已开始了“亡羊补牢”样板式的行动。但是, 目前 多数国家仍然是采取缓慢的、局部的、甚至是等待的态度,尤其是经济较落后的国家和个别力图独霸世界的国家。例如,近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宣布,将于2030 年在世界范围内彻底停止生产和使用破坏臭氧层的化合物--氢氯氟烃,这比原计划提前了10年 ,但是也还要再作20 多年的努力和等待,而且都还要各国签约守信。该组织的一份全球“环境综合评估报告”指出,环境问题仍继续对人类生存构成严重威胁。诚然,要改善环境、修复环境,必须要有很强的经济支持,但是如今世界几乎都是在发展经济的汹涌浪潮中奔波,怕会造成强力发展社会经济与维护社会和谐前进失衡。目前关于环境的修复已是“迫不急待”,而社会的经济发展却大有“突飞猛进”、“康乐国家,喜于言表”的状况,甚至也还有“抛金无度”、“排忧乏力”的内惑。环境的治理,虽然要从空气中和水中排污做起,但沉淀于水底和陆地的污染物,特别是农林矿冶等可渗入土地深层的污染物却是长期破坏土壤的“定时炸弹”。总之,近几年环境的破坏发展迅速,就像由一系列慢发疫病,发展到多病集发,如不下大决心,那将是一系列慢性病行将触发的局面。
         
        2  自然灾害是一种急性病
         
        中国地处亚洲东部,山原高耸,江湖遍布;虽有美景,但美恶相伴;洪、旱、风、沙、震、火无律;数千史记、众灾白骨;吏政故国、难以为渡。新国初立、减灾急务;大旱饥民、实得国助;泛洪工治、力图排疏;防风避灾、官导民呼; 崩滑岩土、村民得悟;居地集城、暴灾新出;巨震之兆、尚求多路。
         
        几千年的封建古国和半殖民地的旧中国时期,自然变异造成的死亡和灾民往往是成千上万,但官府的统治者,多是抚民拜天、济民乏力、清官爱民、赃官谋利。
         
        新中国初建,人心振奋,三产复兴,但自然灾害仍不时发生,灾损仍很严重(见表1 、2) 。从表1 中1949 -1976 年所列的9 次巨灾,其中共有4 次洪水和1 次暴雨,这是27年内数量最多的灾类。其次是1959 -1961 年3 年全国连旱的大灾,死亡无计,约百万人以上。再就是1966 -1976 年,中国大陆东半部710 级以上地震连发十余次,其中有3 次造成5 千人以上死亡,特别是1976 年唐山大地震死人24 万以上。建国初期27 a 内洪水、干旱、地震这几类灾害共死亡300 万左右,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亿人民币。
         
                 
        从表2 中1988 -2004 年所列的9 次巨灾,在16年内洪水5 次,台风3 次,旱灾1 次。其中还是洪水次数最多,台风灾害增多,但1 次干旱灾损则明显减低,也没有发生重大的震灾。这16年内,9 次巨灾共造成5 000 余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则高达1 664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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