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论宋代的胆铜生产

[日期:2008-07-26] 来源:  作者:未知 [字体: ]

  胆矾化铁成铜的记载古已有之,北宋仁宗时期还曾进行过试验,为什么偏偏到宋哲宗时期才得到推广呢?这既是客观局势的需要,也与张潜父子的努力密切相关。北宋前期,一方面,铜矿的开采量呈逐步上升的势态,铜料供与需的矛盾尚不尖锐;另一方面,政府长期以来采取着“铜禁”措施,恐怕新的生产技术普及流传开来,会对政府的货币政策造成难以掌控的局面;加之,胆铜的规模化生产 理论 还处在摸索阶段。这一时期,无论是客观因素,还是主观因素,都还没有提供胆铜法生产的基础。而宋哲宗嗣位时,却面临着铜矿生产结束了宋神宗时期辉煌 发展 的阶段而进入急剧衰落的时期,这种局面导致了大批铸钱监的罢废和铸钱额的剧减。宋政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急需采取各种办法恢复铜矿生产,提高产量。正是在这种局势下,张潜父子经过潜心试验,系统地 总结 出胆铜生产的 方法 ,并主动将《浸铜要略》献给朝廷。客观需求与主观努力得到了完美的结合。于是,在宋政府的大力提倡下,胆铜法生产迅速地被推广开来。
  宋政府推广的胆铜生产,最早实行于哪个采矿场呢?宋人著述中,首推信州铅山场。前引褚孝锡的《长沙志》就明确提到“朝廷始行其法于铅山”[21](卷二三《江南东路•饶州•景物下》)。洪咨夔的《大冶赋》中也专门提到:“其浸铜也,铅山兴利,首鸠@⑩功。推而放诸,象皆取蒙。”[24](卷一《大冶赋》)《舆地纪胜》中《信州》条下则曰:“胆水在铜山,自昔无之。始因饶州布衣张甲献言,可用胆水浸铁为铜,绍圣元年(1094年),始令本州差厢军兴浸,其利渐兴。”从上面几条材料来看,朝廷最早是在信州铅山县推行胆铜法的,时间正是在张甲献《浸铜要略》的绍圣元年(1094年),其后才扩大到其他矿场。然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25](卷五九绍兴二年十月辛卯)和《皇宋中兴两朝圣政》[26](卷一二绍兴二年十月辛卯)中均提到:“元yòu@①中始置饶州兴利场,岁额五万斤。绍圣二年(《皇宋中兴两朝圣政》为“三年”)又置信州铅山场,岁额三十八万斤。”明确指出元yòu@①年间饶州先设兴利场,开始浸铜。那么如何 分析 上述材料的矛盾之处呢?我认为:张潜早在元yòu@①年间就已在饶州从事胆铜生产的试验,估计那时的试验可能获得了矿场监官提供场地、铁等原料的帮助,因尚属试验阶段,所以地方官没有提前申报中央政府。而信州铅山场则是官府在获得《浸铜要略》之后,经过调查,首先推行的胆铜场地。
  由于信州胆铜产量高,地位重要,现存史料中记述信州铅山场浸铜生产的 内容 也非常多,如前引南宋人赵蕃的记载等等。明代人胡我琨在《钱通》中也曾引录《广信府志胜》的记载,提到铅山县有两处浸铜场所:其一,“铜宝山,在县西南七里,一名七宝山。下有竹叶、猊(貌)平坑,石@(11)中胆泉涌出,浸铁成铜。天久晴,有矾可拾。建隆三年置铜场,今废。其铜以土垢淋水浸铁为之。”其二,“锁山门,浸铜之所,在县鹅湖乡,去治七十里许。有沟漕七十七处,兴于宋绍圣四年,更创于淳熙八年,县尉马子岩有铭,至淳yòu@①后渐废。”[27](卷三《资采》)(注:建隆三年在铜宝山铜场生产的应是矿铜,不是胆铜。)相比之下,饶州兴利场胆铜生产的记载不仅极少,胆铜产额也只占信州铅山场的八分之一弱。
      四、胆铜的生产工艺及生产成本
  宋代胆铜的生产工艺有两种,一为胆水浸铜,一为胆土淋铜。两种工艺过程,在洪咨夔的《大冶赋》中均有详细的记录[24](卷一《大冶赋》),现摘录如下:
  附图
  从所述情况来看,胆水浸铜与胆土淋铜两种方法的原理是相同的,都是用胆矾水浸泡铁片置换出胆铜,只是胆水浸铜是指直接将天然胆水引入人工建造的沟槽中,浸泡铁片;而胆土淋铜则要先采挖含有胆矾的土壤(包括采矿时被废弃的矿土),用水灌浸,使胆矾溶入水中,产生胆水,再用人工盛舀胆水淋浸铁片置换出胆铜。这两种方法,各有长处与不足,宋人总结为:“古坑有水处为胆水,无水处为胆土。胆水浸铜,工少利多,其水有限;胆土煎铜,工多利少,其土无穷。”胆水浸铜的优点是用工少,成本低,但必须依靠春夏雨季胆水充沛时从事生产,受季节、气候的 影响 很大。一旦春夏雨水少,涌出的胆水也会减少, 自然 无法大量生产胆铜。胆土淋铜比胆水浸铜投入的人工多,成本高,但是胆土取之不竭,生产上又不受季节的影响,一年四季均可生产。由于两种方法各有优劣,在胆水浸铜法推行后,宋政府又先后在韶州岑水场、潭州永兴场、信州铅山场等处推行了胆土淋铜法,最大限度地提高产铜数量。
上一页123456789下一页  GO
阅读:
录入:中国论文联盟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免费论文搜索


本周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