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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代的胆铜生产

[日期:2008-07-26] 来源:  作者:未知 [字体: ]

      二、宋仁宗时期许申是否试行了胆铜法
  对宋政府开始推行胆铜法生产的时期,现在基本上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始于宋哲宗时期,另一种认为始于北宋前期或宋仁宗时期。
  前面曾提到,宋仁宗景yòu@①四年(1037年),政府命钱逊试验用石碌“烹炼为铜”,但试验的结果如何,是不是加以推广,史料中都没有提到。因此这条材料充其量只能说明官府曾对胆铜法生产进行了一次试验。
  容易引起歧异的,是另外一些记载了许申的建议的材料,其中,《宋史•孙祖德传》中有如下一段话:“时三司判官许申因宦官阎文应献计,以药化铁成铜,可铸钱,裨国用。祖德言:‘伪铜,法所禁而官自为,是教民欺也。’固争之,出知兖(州)……”[14](卷二九九《孙祖德传》)这段话中,最关键的是“以药化铁成铜”一句,元末明初人危素的《浸铜要略序》中也有同样的词句:“当宋之盛时,有三司度支判官许申,能以药化铁成铜,久之,工人厌苦之,事遂寝。”[15](卷三《浸铜要略序》)如果将“药”理解为是胆矾水,许申的建议无疑是指以胆铜作为制造铜钱的原料。
  但是,关于许申的建议与活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则有更为详细的含义不同的记载。宋仁宗景yòu@①二年(1035年)正月壬寅,度支判官、工部郎中许申被任命为江南东路转运使。[11](卷一一六景yòu@①二年正月壬寅)在此之前,他曾建议采用新的 方法 铸造铜钱,由于汴京没有取得成效,故被派任江南东路转运使,以期在江州继续试验。下面是《续资治通鉴长编》中的有关记载:
  凡铸铜钱,用剂八十八两,得钱千,重八十两。(注:中华书局点校本将此句断为“重八十两十分。其剂,……”断句有误。据《鸡肋编》卷中《蒋仲本论铸钱事》云:铸钱“用铜、铅、锡五斤八两,除火耗,收净五斤”。宋制,一斤为十六两,用料八十八两,除去火耗,铸成铜钱正好是八十两。故改正标点如上。)十分其剂,铜居六分,铅、锡居三分,皆有奇赢。……申在三司,乃建议以药化铁与铜杂铸,轻重如铜钱法,而铜居三分,铁居六分,皆有奇赢,亦得钱千,费省而利厚。因入内都知阎文应以纳说,朝廷从之,即诏申用其法铸于京师。然大率铸钱杂铅锡则其液流速而易成,杂以铁则流涩而多不就,工人苦之。初命申铸万缗,逾月才得万钱。申性诡谲,自度言无效,乃求为江东转运使,欲用其法铸于江州。朝廷又从之,诏申就江州铸百万缗,无漏其法。中外知其非是,而执政主之,以为可行,然卒无成功。
  先是盐铁副使任布请铸大钱一当十,而申欲以铜铁杂铸,朝廷下其议于三司。程琳奏曰:“布请用大钱,是诱民盗铸而陷之罪。唐第五琦尝用此法,讫不可行。申欲以铜铁杂铸,理恐难成,当令申试之。”申诈得售,盖琳亦主其议故也。
  天章阁待制孙祖德言:“伪铜,法所禁,而官自为之,是教民欺也。”固争之,不从,遂出知兖州。
  对于这条材料中的“以药化铁与铜杂铸”、“铜居三分,铁居六分”、“杂以铁则流涩而多不就”、“申欲以铜铁杂铸”等句该如何理解呢?学者们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张子高先生认为:“很可能他(指许申)是以药化铁,使铁掺在铜内成合金来铸钱币。铁掺在铜内,可以大大节省铜,因此许申的实验曾经为统治者所重视。”[5](第107页)汪圣铎先生则认为许申的建议是指胆铜法生产。他还援引了《宋史全文》卷三二端平元年(1234年)五月壬戌条中“绍圣间以铅山胆泉浸铁为之,令泉司鼓铸,和以三分真铜,所以钱不耐久”之句,认为:“《长编》所谓‘铜居三分,铁居六分,皆有奇’,实际乃是胆水(“药”)浸铁产出的铜六分有余,加上“真铜三分”有余,熔在一起来铸钱。……只是由于史官对胆铜不了解,不承认胆铜是铜,仍然认为胆铜是铁,是‘伪铜’,故而在记述上有些失误”[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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