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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的应用——从“中航油”案看新审计准则的实务运用

[日期:2008-07-21] 来源:  作者:未知 [字体: ]
三、本文对 现代 风险导向审计主要 内容 的理解

ISA#315第32段指出,“许多经营风险最终会产生财务后果并因此 影响 财务报表,然而并非所有的经营风险都产生重点错报风险,经营风险和重大错报风险之间的关系并非必然的联系。那么按照经营风险导向未发现经营风险,没有对产生重大错报构成影响,但是若存在 企业 高层通同舞弊、虚构交易,也就是战略和宏观层面的风险,却没有在审计中被发现,那么这样的审计风险同样存在,甚至影响更大。”因此,本文认为,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讲,经营是外功,管理是内功。经营风险包含外部因素,管理舞弊则完全是内因导致,这两种内外因都最有可能导致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因此,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主要内容不仅是经营风险 分析 ,也不仅是发现管理舞弊,而是应当将这内外两大风险因素综合在重大错报风险当中进行评估,以确定审计的重点和范围。

第三节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流程以及对审计技术提出的新要求

一、主要审计流程与审计策略
由于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以企业宏观层面上可能导致重大错报的风险因素为导向,因此采用自上而下的审计逻辑:
首先,对被审计单位所处的宏观外部环境和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环境进行分析,以全面理解企业总体 发展 战略,识别显性的战略风险;
第二步,分析被审计单位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联系,从而发现潜在的战略风险。对于识别出的风险,要分析客户所做的监控(即业绩衡量)和应对(即管理控制)措施;
第三步,分析客户的内部经营环节风险。内部经营尤其是关系到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关键经营环节的结果,既能够降低战略风险,也能够导致经营风险。针对客户对于这些关键经营环节的风险监控与过程控制进行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四步,注册 会计 师利用职业判断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进行 总结 并得出剩余风险。分析完成后,审计人员认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并且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风险就成为剩余风险,是后来的审计程序所关注的重点;
最后,根据剩余风险结论进行实质性测试,从而将总体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通过这一自上而下的审计逻辑而设计的审计流程可以看出,前文提出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两大主要内容已经完全从各流程环节的主要工作体现出来,总体经营风险分析从内外两方面入手分析,而通过对内部各经营环节的风险识别,可以发现管理舞弊的蛛丝马迹。

二、借鉴其他分析领域的审计技术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不仅依靠传统审计技术,而且注重新型的审计技术。具体的分析技术主要从管理咨询领域以及营销分析领域借鉴而来,主要包括:1、战略风险分析技术,即针对客户的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综合评估企业战略风险,形成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常用的有:PEST分析 方法 ( 政治 、 经济社会 与技术)和SWOT分析方法(机会、威胁、优势与劣势);2、经营风险分析技术,通过这些技术来评估企业的经营风险。主要采用波士顿矩阵(划分业务类型)分析技术和价值链分析技术;3、经营业绩评价技术,可以采用平衡计分卡分析技术,对客户的经营绩效进行总体评估。
由此可见,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主要采用战略分析和系统分析工具,可以大大提高发现 问题 ,识别风险的能力,因而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由于风险识别错误而导致的审计失败。


新准则对我国 应用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指导意义

第一节  新准则在运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上的进步
一、正式确立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风险模型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规定的审计风险模型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从实务角度来看,在风险评估上 目前 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凭主观臆断或者参照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风险评估,不能针对被审计单位的具体风险情况来进一步实施审计程序,或者根本不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由于审计人员自身职业能力所限或者完全信赖被审计单位,风险评估变得有名无实。这些做法使得审计人员在工作中没有明确重点审计领域,导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很难发现重大错报问题,也就不能切实地将检查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新的《 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参照ISA#315的规定,正式引进了“重大错报风险”概念,并将审计风险模型定义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即确立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审计模型。对于重大错报风险,新准则不是简单地将固有和控制风险合并起来解释,而是实质性进步,体现了以经营风险为起点,以重大错报风险为核心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思路,注重系统分析和企业战略分析。这样做直接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实务中紧紧围绕通过系统评估和战略分析而得出的重大错报风险来设计和实施具体审计程序,以合理保证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降低检查风险。

二、确立职业怀疑态度,向“有错推定”假设转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中规定, “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充分考虑可能存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情形”。所谓职业怀疑态度,是指注册会计师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审计证据的有效性,并对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以及引起对文件记录或管理层和治理层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审计证据保持警觉。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要求使审计人员不仅不能认为管理层是诚信的,还要在一些高风险审计领域实行“有错推定”假设,即注册会计师如果没有充分的审计证据证明该交易事项或科目余额是真实的,则应当推定其存在问题。从之前的“无错推定”假设转变到现在实行的“有错推定”假设,是一种标志性的理念更新,它将旧审计方法中在默认报表项目不存在错报问题的前提下进行的被动审计,转变为将高风险项目都看作可能存在舞弊的问题而进行的主动审计,将职业怀疑态度充分地贯彻到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当中,对重大风险的相关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真实性进行最大程度的质疑,直到在重大影响领域完全消除重大风险,切实提高了审计管理舞弊问题的效果,体现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灵魂。

三、改造审计业务流程,体现现代风险导向
旧准则依据旧审计风险模型,把审计业务流程分为四个部分: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了解内部控制;必要时进行控制测试;依据检查风险进行实质性测试。两个新制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 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 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共同细化并完善了审计业务流程,体现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
新构建的审计业务流程分评估和认定两个过程。在1211号准则中,风险评估对象中行业、性质、会计政策、目标、战略、经营风险、业绩和内部控制等要素,充分体现了系统分析的方法;对于经营风险的分析与业绩评价的介绍又运用到了前文提到的战略分析、环节分析、业绩考评等具体方法。其中,“特别风险”概念的提出更强调了判别重点风险领域的重要意义,反映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将审计资源主要分配在非常规性、主观性强的高风险领域的特点。因为企业设置的内控体系多是针对日常交易和常规事项,对于特别风险所涵盖的交易或事项不一定有特殊的内控制度设计,主观性很强。所以注册会计师应当重点了解被审计单位是否针对特别风险设计和实施了内控,并针对重大事项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1231号准则针对财务报表整体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了不同的应对措施,以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其中,针对整体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总体应对措施”(overall responses);针对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further audit procedures),以将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这就意味着,审计工作将不再是机械地为完成审计程序而执行审计程序,而是依据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分析而执行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

第二节 “中航油”管理舞弊案例分析;应用1141号准则

一、1141号准则对审计实务的指导作用
为了更好地应对管理舞弊带来的重大错报风险,新的审计准则体系中出现了一项专门应对舞弊的准则,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该准则针对目前公司产生管理舞弊的原因和管理舞弊的特点(以上市公司为例,董事会被大股东所操纵、面临*ST和退市风险、急于摆脱*ST,恢复上市等),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以获取用于识别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所需的信息:“询问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内部的其他相关人员,以了解管理层针对舞弊风险设计的内部控制,以及治理层如何监督管理层对舞弊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过程;考虑是否存在舞弊风险因素;考虑在实施分析程序时发现的异常关系或偏离预期的关系;考虑有助于识别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其他信息”。下面将通过“中航油”舞弊案来说明这几个程序在实务中的具体运用。

二、案例背景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唯一的一家海外公司——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在2004年11月29日发布了一个震惊的消息:这家新加坡上市公司因石油衍生产品交易,产生了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致使中航油向新加坡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最后发布公告申请停牌重组,这一重组事项涉及16000名股民,100多家债权人,是新加坡历年来债务金额巨大、债权人众多而复杂的一次重组,也是中国首例在海外上市的中资企业进行的重组。该公司自1997年以来,凭借6年内净资产增长762倍,成为股市上的明星公司,其总裁陈久霖也被评为“亚洲经济新领袖”,因此,中航油事件也被认为是继1995年“巴林事件”后最大的经济丑闻。
1、公司发展历程和行业地位
中航油的前身是1993年5月由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和新加坡海皇轮船有限公司出资在新加坡建立的一家合资企业,头几年经营状况一直不佳。直到1997年7月,中航油总公司派出了陈久霖这个自称“打工的皇帝”,由后来的明星企业家一落成为阶下囚的人,带着49.2万新元,赴新加坡接管了当时濒临破产边缘的公司。上任后不久,陈久霖就向总公司提出了把公司重新定位为石油贸易企业的转型方案。在陈久霖的精心策划下,中航油于2001年12月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中国首家利用海外自有资产在国外上市的海外中资企业。其净资产由1997年的16.8万美元猛增至2003年的1.28亿美元,市值超过65亿元人民币,曾被国内誉为继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之后的“第四大石油公司”。中航油以突出的业绩被选入新加坡国立大学MBA课程教学案例;获颁新加坡上市公司“最具透明度”企业;被美国应用贸易系统(ATS)机构评选为亚太地区最具独特性、成长最快和最有效率的石油公司。

由于中国内地航空油的供应几乎被中航油的母公司中航油集团所垄断,所以内地航空公司需要以高于新加坡航空油市价6成至7成的价格,每月从中航油进口至少20万吨航空油,约占中国市场总需求的1/3。可以说,中航油在内地航空油供应行业占据垄断地位。但是,在国内市场上,包括中石化、中石油等石油公司都拥有石油产品进出口权,因此,他们会影响到中航油的行业垄断地位;在国际市场上,中航油所占市场份额很小,同时还面临着全球石油巨头对中国10亿美元的航空燃油市场的觊觎。
2、公司战略目标
2003年中航油的年报显示,为了不断获得超常的发展速度,中航油的发展逐步偏离了进口航空油料采购的主业,开始全力进行大量的石油资本运作。该公司2003年来自投资的回报已占公司税前利润的68%,而航油进口和国际石油贸易才各占16%。正是由于这种战略目标的根本性变化促使了中航油在2004年大举进入石油期货市场。但是,这种变化的原因皆为陈久霖一人的思路变化所致,并非结合客观实际的理性选择。
3、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中航油作为中航油集团下一个海外上市公司。中航油集团是大型国有企业,因此,中航油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可避免的带有中国国有企业的色彩。其中,中航油的内控体系由部门经理、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三部分组成,这一表面上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曾被广泛认同:成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使风险管理日常化、制度化;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其设计了《风险管理手册》及《财务管理手册》,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各级管理人员的权限,通过联签的方式降低资金使用的风险;采用世界上最先进的风险管理软件系统将现货、纸货和期货三者融在一起,全盘监控。另一方面建立三级风险防御机制,通过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的三个制衡措施来强化公司的风险管理,等等。
事实上,从普华永道出具的中航油事件调查报告上看,中航油的内控体系在内控的五大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上都存在严重的问题:
中航油集团向中航油董事会派驻了4名成员,包括陈久霖本人,而他也是以集团副总经理的身份兼任中航油董事和执行总裁。但事实上,集团公司考虑陈久霖在中航油的经营业绩以及出于对陈久霖经营管理能力的信任,使他在实质上成为了集团公司派驻中航油的全权代表和中航油的实际控制者。同时,他在任职期间,曾两度调开集团公司派驻的财务经理,从当地另聘财务经理,只听命于他一人。由此可见,不论是在决策层、监管层还是在经理层,完全是陈久霖的“一言堂”,没有形成实质上的权力制衡;
在风险控制机制中,陈久霖对风险的控制起决定性的作用,他在获悉公司再2004年第一季度出现580万美元的帐面亏损后,决定不按照内部风险控制的规则进行斩仓止损,也不进行任何信息披露,并继续扩大仓位。为了避免亏损的实际发生,他将交割日延后至2005年和2006年,并继续加大仓位,孤注一掷,赌油价回落。但事与愿违,到2004年10月,公司亏损累计达到18,000万美元,流动资产已经耗尽。于是,陈久霖向集团公司汇报亏损并请求救助。在这些重大风险应对决策中,公司命运完全系于一人身上,根本谈不上控制;
中航油设有专门的7人风险管理委员会及风险监控软件系统。其中,风险控制的基本结构是:实施交易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部、总裁、董事会层层上报,交叉控制,每名交易员在其经手的交易损失达到20万美元时要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以征求他们的意见,当损失达到35万美元时要向总裁报告,征求他的意见,在得到总裁的同意后才能继续交易;任何导致50万美元以上的交易将自动平仓。而中航油总共有10位交易员,如果严格的按照风险管理规定执行,损失的最大限额应是500万美元,但是,中航油最终亏损额高达5.5亿美元。直接原因就是陈久霖在发生浮亏时一意孤行地继续加仓。风险控制部门和风险管理系统在这里成了摆设;
中航油从2003年下半年起在海外市场进行石油期货交易,并且交易总量大大超过现货交易总量,明显违背了国家规定。而母公司在中航油进行此项违规活动一年多,造成重大亏损之后才得知。由此可看出母公司和中航油之间的信息沟通很不顺畅,原因是陈久霖个人的隐瞒不上报,内控部门没有履行监督信息沟通的职责;
中国航油集团是中航油的母公司。作为一家中央级企业,本应该严格规范子公司行为,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没有起到政策的传递和对子公司监督执行的作用,使中航油形成了自我评估的缺陷,所有行为完全是靠陈久霖“自我监督”,而他又不懂应如何操作期货,公司的专业人士此时又没有进行建议,最终导致巨额亏损。
由此可见,普华永道报告的结论中称,中航油的内控完全形同虚设,是符合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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