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账之后商誉的摊销 问题 商誉作为一项资产被确认以后,人账后的摊销也存在很大争论。国际 会计 准则规定商誉应在不超过20年内摊销;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规定商誉在其有限的 经济 使用寿命内(不超过20年)系统摊销,但如果商誉具有无限的经济使用寿命,则不应摊销;2001年FASB发布的征求意见稿(ED)规定,继续要求商誉确认为一项资产,但不允许摊销。ED规定商誉应当在报告单位水平上采用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减值测试。当商誉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内涵公允价值时,就发生了减值, 应用 两步骤减值测试法确定可能存在的减值。我国等也要求商誉在一定的年限内予以摊销。摊销 方法 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资本化后逐年摊销。该方法使用的国家最广,包括德国、法国、日本、新型国家和142号准则实施以前的美国。二是转销准备金。即利用商誉可以直接冲销留存收益。荷兰和法国的主导实务采用这一方法。三是年度减损测试。2001年7月20日,FASB发布第142号准则,准则要求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由逐年摊销变为年底减损测试。即如果发现其价值低于包括商誉和其他所有资产在内的账面价值,就应该对商誉提取减值准备。商誉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每年也应该进行减损检查,142号准则对其他无形资产减值测试也有详细的规定。
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出,对商誉人账后摊销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要求商誉在合理期限内摊销,各国可能对摊销期限有差异;代写硕士论文另一种是不进行商誉摊销,只是进行减值测试,提取减值准备。兰、商誉会计思考
1、完善商誉会计 理论 由于计量技术的缺陷和商誉会计理论的不完善,使得商誉会计存在许多争论,主要是对自创商誉没有进行计量、记录和报告,这是对商誉会计的一大挑战。由此可见,应该逐步完善商誉会计理论,首先明确商誉的实质,笔者认为虽然商誉不能单独为 企业 创造价值,是依附于企业的其他资产产生价值,应该作为一项无形资产进行人账。对于自创商誉的确认,由于 目前 计量技术的缺陷,还不能准确地反映自创商誉的价值,相信随着计量技术和 科学 理论的不断 发展 ,自创商誉会逐步被接受而且作为一项资产人账的。尤其是我国的企业有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区别,而且《企业会计准则》只是对国有企业的兼并商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就给非国有企业选用其他方法进行商誉会计处理留下了 法律 空洞,结果是降低了不同所有制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可见完善商誉会计理论,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将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逐步实施商誉会计随着各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而且实证也验
证目前大多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已接近半强式有效,而我国资本市场已经满足弱式有效。市场对上市公司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越来越高。可见,如果不能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将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尤其是如果缺乏商誉信息的披露,则就有可能导致信息使用者对企业决策失误,使得资本市场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各上市公司的市场价格。因此,可以采取逐步实施商誉会计,来填补公司这方面信息的空白。在商誉会计理论不完善阶段,可以采取单独计量商誉进行表外披露的形式;待商誉会计理论完善。可以真实反映商誉价值时,则可以将商誉并人会计报袁进行反映。
例如。为了与目前的国内外账务处理方法相衔接,同时也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商誉粉饰资产负债表,我国对自创商誉的披露开始初步进行探索。具体说来。代写 英语 论文可以选择自创商誉所占比重大的上市公司为试点,对白创商誉进行表外确认,将自创商誉价值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和揭示。随着制约因素的消失,可逐步将自创商誉在试点企业进行表内确认、计量、记录,其信息在报表中披露揭示,其他企业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企业自创商誉的价值。并最终起到满足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需要,而且可以不断积累商誉会计经验,为形成完善的商誉会计理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参考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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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谷乔.对商誉会计几个问题的认识[J].商场 现代 化,2005,6,102~103
[3]董必荣.试论企业核心能力与商誉的关系[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03,9,21—26
[4]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