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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事业单位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人员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意见

[日期:2005-01-09] 来源:  作者:未知 [字体: ]
人事部人职发(1990)4号文《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对不具备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在首次评聘工作中,我省妥善解决了一定数量的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人员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在今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的工作中,仍将会有一定数量的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人员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为了保证评聘质量,妥善处理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职务,制定本意见。
一、遵循原则
1、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试行条件中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对少数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的人员,经过考核、考试等方法,选拔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来。
2、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中、老年专业技术人员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用以考核(答辩)为主的办法进行选拔。
3、1979年底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用考核加考试的办法进行选拔,符合本文第二条规定的,采用考核评审,可不进行基础知识的考试。对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应鼓励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取得相应的学历,或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
二、破格条件掌握
1.不具备规定学历已被聘任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或1983年前获本专业(成相近专业,下同)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级(以下简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具备规定学历,但不具备规定资历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评定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具备以下二类条件中各一条(均指任现职期间取得,下同)。
第一类:
(l)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五篇第一作者、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前三名);
(3)国家重点研究课题、技术攻关项目的主要设计、组织者(前三名) ;
(4)国家大型重点工程的主体工程建设及技术改造的主要设计、组织者(前三名);
(5)国家重点新技术推广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前三名)。
第二类:
(l)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省以上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获得国家级特、一、二等奖前三名(指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下同),或部、省级一等奖前三名,或获国家级三等、部省级二等奖三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在专业技术发明、创造、改造、专利、推广、运用、组织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每年达五十万元以上)或社会效益,对推动我国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及精神文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
(4)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一整套有价值的经验,并在国内同行业中推广;
(5)培养出三名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
2.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被聘为本专业工程师级(以下简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或1983年前获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具备规定学历,但不具备规定资历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评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具备以下二类条件中各一条。

第一类:

(1)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三篇第一作者、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前五名);

(3)省级重点研究课题、技术攻关项目的主要设计、组织者(前三名);

(4)省级重点工程的主体工程建设及技术改造的主要设计、组织者(前三名);

(5)省级重点新技术推广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前三名)。

第二类:

(1)获得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以及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前三名,或部、省级二等奖前三名,或获部、省级三等、市级一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在专业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运用、组织中,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每年三十万元以上)或社会效益,对推动全省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及精神文 明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4)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中推广;

(5)培养出三名具有全省先进水平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

 

3.高中(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下同)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被聘任为本专业助理工程师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或1983年前获本专业助理工程师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具备规定学历,但不具备规定资历的助理工程师级专业技求人员,评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通过考试 取得合格证书或具备以下二类条件中各一条。

第一类:

(1)在市级以上列物、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三篇第一作者、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参与出版过专门著作成译著;

(3)市级重点研究课题、技术攻关项目的主要设计、组织者(前三名);

(4)市级重点工程的主体工程建设及技术改造的主要设计、组织者(前三名);

(5)市级重点新技术推广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前三名)。

第二类:

(1)获得市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

(2)获得部、省级三等奖前三名,或市级二等奖前三名,或获得市级三等奖、县级一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在专业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适用、组织中,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每年十万元以上)成社会效益,对推动本市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及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一定贡献;

(4)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市内同行中推广;

(5)培养出三名具有市级先进水平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 

4.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或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被聘任为本专业技术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或1983年前获本专业技术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具备规定学历但不具备规定资历的技术员级专业技术人员,评定助理工程师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具备以下二类条件中各一条。

第一类:

(1)在市级以上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过第一作者、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县级重点研究课题、技术攻关项目的主要设计、组织者(前三名);

(3)县级重点工程的主体工程建设及技术改造的主要设计、组织者(前三名);

(4)县级重点新技术推广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前三名)。

第二类:

(1)获县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

(2)获县级以上二项奖;

(3)在专业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运用、组织中,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经县级系列(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群众公认的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成绩突出的人员。 返 回

5.评审技术员级专业技术职称,均须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均需取得规定学历。

其他有关事项:以上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评聘的原则意见主要适用于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等系列,有些系列可根据自身特点和要求,参照以上的二类条件,制订出相应的破格条件,经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执行。各系列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降低条件。

资格考试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国家尚未组织的,由省里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的内容及有关规定另行颁布。

职称评审

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还必须对照有关条例的任职条件,经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经批准后,获得任职资格。

材料审核

破格人员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材料,在送交评审委员会前,需先分别经省、市、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对极少数不具备本文破格条件中规定的学历、专业工龄、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求,而成绩特别突出,符合破格多项条件,拟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需经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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